跳到主要內容

學校專區 / 學生事務 / 學生手冊 / 學務處 / 2-6 社團活動實施計畫及輔導辦法

清傳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社團活動實施計畫及輔導辦法

中華民國94年8月5日修訂

一、依據:教育部頒「推動校園社團發展方案」。

二、目的:

(一)提供學生多元化之教育環境,落實社團活動課程。

(二)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陶冶性情、強健身心。

(三)加強對團體活動的認知與了解,從中學習溝通與協調之能力。

三、組織類別:

(一)學藝性:插花社、手工藝社。

(二)康樂性:管樂社、國樂社、合唱社。

(三)服務性:慈幼社、童軍社(扶少團)、心輔社、春暉社、班聯會。

(四)聯誼性:舞蹈社、橋藝棋藝社。

(五)學術性:日語社、清傳青年社、文史工作服務隊。

(六)體育性:籃球社、體育社。

(七)綜合性:烹飪社。

四、實施方式:

(一)上課時間:社團活動,以學期為主,每週週三下午第7、8節課實施。(高三同學不參加社團)

1.國樂社每週五第8、9節,管樂社第8節加強集訓。

2.暑期7月中旬為期二週為管樂集訓時間,計10天,每日上課3小時-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配合學長制並訓練同學自治能力。

(二)經  費:

1.學生每人每年繳交410元作為社團活動費。

2.社團活動費由學校統籌規劃專款專用,以辦理各項與社團有關之活動為主。

(三)上課地點:由學務處分發固定場所。

五、輔導事項:

(一)社團之成立:

1.社團類別項目,經學務處統籌規劃後,提供學生參考之依據。

2.各社團須有25人之基本人數始得成立。清傳青年社採專精分工制,人數不超過12人。

(二)社團之選擇:

1.各社團招生及入社手續,於第一週辦理。

2.管樂社、清傳青年社、心輔社、春暉社、童軍社(扶少團)、班聯會、文史工作服務隊成員由學校遴選之,其餘社團由同學自由選擇,一人以參加一社團為主。

3.烹飪社、插花社、手工藝社為三重市農會贊助社團,社員有義務支援各項四健會活動。

4.日語社以高二有意願參加日本見學之學員優先登記。

5.國樂社、管樂社、清傳青年社、心輔社、春暉社、童軍社(扶少團),經慎重選擇後2年內不得任意轉社,其餘社團1年內不得任意轉社。

(三)幹部遴選及訓練:

1.各社團設正、副社長、總務、活動組長各1人,社長由高二學姐擔任之。

2.各社團幹部配合每年學校幹部訓練之實施納入編制,參加各項研習活動。

3.每學年度第1學期社團活動前召開社團幹部及指導老師座談會,第2學期期末召開檢討會,以提高活動成效。

(四)社團活動規定事宜:

1.社團幹部職掌:

職稱

職掌內容

職稱

職掌內容

社長

點名、繕寫社團紀錄簿

總務組長

管理財務

副社長

繕打心得報告

活動組長

安排社團聯誼活動

2.社團紀錄簿:

(1)內容書寫應包含社團幹部名單、社員名單、社團自治公約、社團活動日誌及社團活動進度表。

(2)上課請指導老師確實點名,並核對進度後加以簽名。

(3)由社長負責填寫出缺勤紀錄及活動紀錄簿並按時送學務處查閱。

3.社團心得報告:各社團心得報告乙篇於期末繳交學務處。

4.教室管理:

(1)上課秩序由指導老師負責維護,社長確實點名,社員出缺勤狀況依學生勤怠管理辦法實施之。

(2)由學務處行政人員負責查堂,以了解上課狀況及師生互動情形。

5.校外研修活動:

(1)配合學校行事曆參與校外各項活動實施之。

(2)配合社會各類公益活動適時參與之。

(3)各社團欲前往校外觀摩,指導老師應事先規劃,呈報學務處核可後實施之。

6.社團評鑑:

(1)期末將繕寫社團紀錄簿、社團心得報告、書寫狀況及教室管理、社團成果驗收績效等列入評鑑項目。

(2)各社團每學年期末須填寫績效評量表,並檢討得失,會指導老師簽名後送交學務處。

(3)各社團表現優異者,經評定後列入績優社團,每學年期末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7.充實各社團教學內容,鼓勵參加校外研修。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最新防疫資訊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點閱
youtube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