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傳高商110 學年度第1 學期轉學簡章及注意事項
一、對象:
(1)高二資處科、應日科
(2)高三商經科、資處科、應日科
二、即日起持原學校所核發之該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附獎懲記錄),及身分證件正本到本校辦理轉學。※請務必事先來電聯絡辦理時間。
三、本校招收轉學生採隨到隨報名方式,經教務主任或生活輔導組與學生及家長面談,確認獎懲及出缺勤等各項紀錄符合本校要求。
四、轉學生入學前已修習及格且取得學分之科目,經審查符合課程規定要求或經測驗及格者,得列抵免修,其科目成績,依原成績或測驗成績登入,而未取得之學分須重補修。
五、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4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
六、因轉學生缺額隨時有變動,請電話查詢。
七、暑假期間:上午8:30~12:00請事先來電詢問辦理時間後親自到本校報名
八、日間部註冊組電話:(02)2995-5535轉123或108
九、將視疫情後續情況,彈性調整辦理方式,請留意本校官網最 新消息公告。
清傳高商教務處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