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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服務(辦理證明文件)

清傳高商校友辦理各項證明文件須知

辦理項目

應繳證件

工本費

工作天數

補發中文畢業證明書

(1)繳費收據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 3

(3)護照影本(或檢附外交部官網與護照相同的英文姓名)

(4)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含記事紀錄)影印本1

(5)身分證正本 (檢核用)

(6)補發申請書一份(申請時填寫)

若本人無法前來,受委託代辦的親友須攜帶(1)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2)畢業校友的身分證正本及(3)委託書到基金會辦理,不接受郵寄及電話申請辦理。

畢業證書視同學歷證明文件應妥善保管,若有破損或遺失者得申請發給「畢業證明書」。

100

3

補發英文畢業證明書

(1)繳費收據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 3

(3)護照影本(或檢附外交部官網與護照相同的英文姓名)

(4)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含記事紀錄)影印本1

(5)身分證正本 (檢核用)

(6)補發申請書一份(申請時填寫)

若本人無法前來,受委託代辦的親友須攜帶(1)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2)畢業校友的身分證正本及(3)委託書到基金會辦理,不接受郵寄及電話申請辦理。

畢業證書視同學歷證明文件應妥善保管,若有破損或遺失者得申請發給「畢業證明書」。

100

5

中文畢業成績證明書

(含役期折抵)

(1)繳費收據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 2

(3)若更名須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含記事紀錄)影印本1

(4)身分證正本 (檢核用)

(5)申請書一份(申請時填寫)

若本人無法前來,受委託代辦的親友須攜帶(1)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2)畢業校友的身分證正本及(3)委託書到基金會辦理,不接受郵寄及電話申請辦理。

50

3

英文畢業成績證明書

(1)繳費收據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 2

(3)護照影本(或檢附外交部官網與護照相同的英文姓名)

(4)若更名須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含記事紀錄)影印本1

(5)身分證正本 (檢核用)

(6)申請書一份(申請時填寫)

若本人無法前來,受委託代辦的親友須攜帶(1)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2)畢業校友的身分證正本及(3)委託書到基金會辦理,不接受郵寄及電話申請辦理。

100

5

補發修業
證明書

(1)繳費收據

(2)最近三個月內二吋相片 2

(3)若更名須附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須含記事紀錄)影印本1

(4)身分證正本 (檢核用)

(5)申請書一份(申請時填寫)

若本人無法前來,受委託代辦的親友須攜帶(1)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2)畢業校友的身分證正本及(3)委託書到基金會辦理,不接受郵寄及電話申請辦理。

100

3


更正學籍
(畢業生更名)

(1)繳費收據

(2)附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須含記事紀錄)影本1

(3)身分證正本 (檢核用)

(4)申請書一份(申請時填寫)

若本人無法前來,受委託代辦的親友須攜帶(1)代辦人的身分證正本及(2)畢業校友的身分證正本及(3)委託書到基金會辦理,不接受郵寄及電話申請辦理。

50

3

     

申請程序:(1)須親自到清傳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巿三重區五谷王北街1411號)辦理,若無法到清傳學校財團法人,請帶申請人及代理人證件備查。

(2)到清傳學校財團法人後,至總務組繳費及繳交應繳證件辦理相關申請。

(3)以上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4:00來電洽詢,電話2995-5535(聯絡人:劉武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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