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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掌表

職別職掌
主任承校長之命處理處務工作。
決定教學方針。
擬訂教務計劃及各種規章。
擬訂教師擔任科目及授課時數。
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教學設備兼註冊組長承處主任之命處理組務工作。
掌理課程編排。
安排增廣及補救教學。
擬訂教學章則、實施、研究等計劃。
圖書、儀器、實習等設備之整理、保管事項。
其他有關教學設備事項。
教學設備兼註冊組長秉承校長之命及教務主任之指示,負責辦理各項業務。
掌理學籍事項。
成績考查事項。
辦理學生獎學金及公費事項。
辦理國中多元入學。
辦理四技二專多元入學。
其他有關註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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