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鑑指標 | 參考效標 |
(一)校務計畫 | 1.依學校願景與發展特色訂定校務發展計畫(短程、中程、長程計畫),內容具體、富前瞻性,且能落實執行與定期檢討。 2.各處室年度工作計畫能配合校務發展,並有進度控管、考核等自主管理機制。 3.能因應大環境的變遷(如:少子女化、高齡化、新住民、國際化、海洋教育、產業發展政策等),研擬有效對應策略。 4.落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畫方案(如:高中職均質化、擴大免試入學等)。 |
(二)制度健全 | 1.依據相關法規與校務需求,訂定各項校務規章與制度,並適時修訂。 2.定期召開法定會議及確實執行會議決議事項,並予以追蹤管考。 3.落實各項行政業務的文書作業、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的追蹤處理與保管。 |
(三)行政運作 | 1.各處室人員分層負責且權責明確,並能相互合作與支援。 2.組織與任務編組適切,溝通管道順暢,發揮行政效能。 3.業務執行確實,行政流程順暢且控管良好。 4.簡化各項文件核發或補發手續,以方便學生、家長及教職員工申請。 5.定期進行學校自我評鑑,並根據前一期程學校評鑑結果及建議事項進行改進。 |
(四)危機管理 | 1.訂有維護校園安全計畫措施及各項危機處理緊急應變機制,並確實監控。 2.重視防火、防震、防災等教育,並定期演練。 3.結合醫療、家長會、警政、心理機構及民間組織,建立學校安全處理聯絡網。 4.對於危機事故、校園安全事件處理得宜,並有事後輔導的相關措施。 |
評鑑項目二:行政管理(續)
評鑑指標 | 參考效標 |
(五)財務管理 | 1.學校訂有財務管理要點,且能視校務發展特色予以統籌分配並確實執行。 2.學校預算編列合理,能適切配合業務推動與教學需求。 3.各項獎助、補助、委辦經費之運用符合規定。 4.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對財務及學校營運實施自我監督,並定期進行經費稽核。 5.代收代辦費用及建教合作、產學合作之相關經費支用應符合法令規定,並由學校於收費前公告。 6.員生消費合作社管理健全。 7.校務(發展)基金或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符合設置條例,並達開源節流之績效。(公立學校適用) 8.私立學校會計、出納人員依規定遴用,且符合任用資格。(私立學校適用) 9.私立學校收入年度賸餘款之流向記載明確,轉為投資或流用者,應依相關法規辦理。(私立學校適用) 10.學校不動產之處分、購買、出租或設定負擔,能依規定辦理,且不妨礙學校發展、校務進行。(私立學校適用) |
(六)資訊管理 | 1.學校網頁架構清楚且定期更新,有助於校內外的溝通與互動。 2.建置網路平台,文書檔案e化作業及管理,以強化行政與教學效能。 3.適時辦理研習,提升資訊應用能力。 4.重視資訊安全,並依規定辦理相關安全維護事項,加設資料存取控制。 5.建立校園網路管理機制,使用正版合法軟體,落實校園智慧財產權保護。 |
(七)人事管理 | 1.教評會依規定遴聘合格教師,辦理教師甄選及運作,且專任合格教師之比例符合規定。 2.依規定辦理人事甄選、聘用、獎懲、遷調及考核。 3.依相關規定辦理教職員工之退休、撫卹及保險等業務,且執行成效良好。 4.訂有教職員工福利制度與獎助措施,並能確實實施。 5.各級行政主管符合任用資格,且聘用制度合理。(私立學校適用) 6.教師及職工聘僱、待遇、退休、撫卹、保險及福利等事項,訂有健全制度,並依有關法令規定核辦。(私立學校適用) |
評鑑項目二:行政管理(續)
評鑑指標 | 參考效標 |
(八)董事會組織與運作(私校適用) | 1.依規定改選董事會成員及辦理財團法人設立及變更登記,且資料完整。 2.依規定訂定董事會章程,董事會成員資歷與代表比例符合法定規定。 3.依規定設置與聘任符合資格之董事會辦事人員。 4.依規定明確畫分董事會與校長權責,並確實尊重校長治理校務之職權。 5.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議題明確、議程合理,且符合規定程序,紀錄完整。 6.董事會訂有教職員工待遇、退撫、福利等相關激勵措施,且落實實施。 7.董事會訂有合法的財務稽核與內控制度,且落實實施紀錄完備。 8.董事會對校長之遴聘、任用及解聘,符合法定程序與資格要求,並據以遴選符合法定規定學經歷資格之校長。 9.董事會應因應環境變遷及相關法規政策變革,協助學校轉型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