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門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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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做好門禁管理工作。設置傳達室,嚴加管理門禁,並(指)派專人值勤,負責門禁管理工作。 訪客程序:入校→繳驗證件→登記→發來賓識別證→會客→取回證件 →離校。 設置會客室,對來訪客人或接洽辦公、私事務人員,均安排至會客室(或傳達室)會面,避免訪客任意走動,影響學校教學。 值勤人員經常在校內各處巡查,並置重點巡邏七處於學校死角處,防歹徒潛入藏匿,造成危害。 遇有重大偶發事件或民眾到校陳情請願時,由值勤人員立即通知校長(代理人),並由校長(代理人)通知有關處室處理或、輔導,必要時與地方警政單位聯繫。 |
校園安全防範 |
防範暴力事件侵入校園,加強維護學生安全暨校區安寧。 本校校區及運動場,每天清晨七點之前開放,寒暑假期中及其他星期例假日,供本校鄰近社區民眾活動,由本校所在地里長負責協調管理。 向本校借用校區活動之社區團體,須先向總務處辦理申請。 學校教職員一律編組,劃分安全責任區,加強校區巡邏,生活輔導組,依本校環境及需要策劃辦理有關事項。 假日值日夜人員,經常在校作週密之巡邏,儘量少留置於辦公室。切實堅守崗位,善盡職責,維護校區安全。 軍械室警鈴及其他電氣設備,各處室經常作定期不定期檢查,以維安全。 總務處依本校環境之實際需要,添購消防器材,作適當之配置,並定期加以維護。 訓導處切實督導有關訓導工作人員,確實掌握學生心態,尤其對好勇鬥狠,染有不良習性及有犯罪趨向之特殊學生,宜多加注意,耐心輔導,以避免不良事件發生。 透過各種形式,積極加強學生「生活教育」推行,「重禮讓」「守秩序」「端正儀容」「強健身心」四項生活要求。 |
校園開放 |
使本校能與社區結合,促進民眾休閒生活,革新社區風氣。 開放範圍:操場、籃球場、烤肉區。 開放對象:以有組織的團隊使用為原則,使用須先辦理登記。 開放時間:以不影響學生課業為原則。 器材設備與管理:以本校現有設備供應使用;借用單位或借用人借用各項設備器材應循序填寫申請單,經核准後使用,如有損壞、遺失者照價賠償;借用單位借用場地時,須取得本校同意方可使用。 |
保健室服務 |
健康諮詢 外傷處理 暫留休息 血壓測量 衛生保健教育宣導 護理器材借用 擬定學生健康檢查 健康異常同學追蹤管理 |
游藝空間 |
地 點:西廁大樓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