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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專區 / 學生事務 / 學生手冊 / 學務處 / 2-1 學生生活規條

清傳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生活規條

中華民國94年9月1日修訂

忠勇

一、忠於國民應盡職責。

二、誠於做人應負義務。

三、勇於知恥與革新。

四、養成發憤圖強精神和大國民氣度。

愛國

孝順

一、順從父母的善意。

二、遵循尊長的指導。

三、自律自助,以增進家庭榮譽。

四、自愛自重,以維護良好社會風氣。

齊家

整潔

一、注重儀容衣履整潔。

二、養成定時鍛鍊身體之習慣。

三、重視環境衛生與公共保健。

四、保持思想純潔與心理健康。

強身

仁愛

一、遇事推己及人,表示同情。

二、隨時隨地準備為人謀幸福。

三、愛護同胞以及所有人群。

四、反對一切殘暴行為。

接物

和平

一、尊重他人人格。

二、容納他人之意見,決不孤立自私。

三、遇有困難與糾紛,要力負排解之責。

四、遭遇侮辱與侵略,力求合理解決。

處世

助人

一、贊助他人,完成善舉。

二、熱心公共福利事業。

三、幫助他人解除一切困難,表現同情心。

四、處處願與他人合作,發揚互助美德。

快樂

禮節

一、待人有禮,處事有節。

二、處處以有理態度對人,對尊長尤須表示敬意。

三、在任何場所,注意禮讓與秩序。

四、對任何事物,用理智克服情感。

治事

服從

一、服從國家法紀。

二、遵循國家元首及政府首長對青年之指示。

三、服從團體的意志與社會的制裁。

四、服從多數人決定,尊重少數人意見。

負責

學問

一、對一切事物,力求慎思明辨。

二、愛好閱讀有益書籍,並作深入研討。

三、立志專於所學,並圖有所發明。

四、養成愛好製作與實驗之興趣。

濟世

信義

一、絕對重視信用,決不投機取巧。

二、論事辦事,須辨別是非,明理守義。

三、為事業立志奮鬥,不避任何犧牲。

四、處處抱持為公服務態度,從事各項工作。

立業

勤儉

一、養成為人服務之美德。

二、一切操作,重視工作效率。

三、使用金錢,務求經濟合理。

四、愛惜寶貴光陰,儘量廢物利用。

服務

有恆

一、養成規律的日常生活習慣。

二、求學做事,應作有計畫與有步驟之努力。

三、克服困難,努力追求學問與事業之成功。

四、進德修業,發揮自強不息精神。

成功

 

說明:一、上列12德目、48條目係對高中學生生活修養作一較有系統之提示,藉供編撰公民教材,實施中心訓練,以及學生自我進修之參考。

二、表列德目參照部頒「訓育綱要」之要旨,並依據青年十二守則編訂,作為高中學生修養重點,德目與德目之間,關聯之處不少,實施時可視實際情況,酌予溝通。

三、表列條目,不分年級實施,惟條目內容具有彈性,實施時可斟酌損益。

四、條目之下,教師可再與學生商訂德行細目,列舉具體事例,以便於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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