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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專區 / 學生事務 / 學生手冊 / 輔導室 / 4-4 防治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處理機制

清傳高商防治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處理機制

96625日訂定

一、依據:教育部96115日教中()字第0960551627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標:

1.增進教師對憂鬱與自我傷害之辨識及危機處理。

2.增進學生因應壓力與危機管理能力。

3.落實學校對高關懷學生群之定期追蹤,以減少校園憂鬱自傷事件之發生。

三、推動與實施防治工作要項:

()初級預防:

1.目標:增進學生心理健康,免於憂鬱自傷。

2.行動方案:

(1)訂定學生憂鬱與自我傷害防治計畫。

(2)建立校園危機應變機制,設立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殺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演練。

(3)整合校內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I)教務處:規劃生命教育融入課程,提升學生抗壓能力(堅毅性與問題解決能力)與危機處理、及憂鬱與自殺之自助與助人技巧。

(II)學務處:舉辦促進心理健康之活動。(如:正向思考、衝突管理、情緒管理、以及壓力與危機管理)

(III)總務處:加強教職員工之危機處理能力及校園安全建置與預防。

(IV)輔導室:辦理生命教育宣導活動並結合社會資源,辦理憂鬱與自殺之預防工作;加強教師對憂鬱與自我傷害辨識及危機處理輔導知能並提供家長對憂鬱與自殺認識與處理之教育宣導。

 (4)結合校外網絡單位資源,以建構整體協助機制。

()二級預防:

1.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減少憂鬱自傷發生之可能性。

2.行動方案:

(1)高關懷群篩選:每學期進行問卷篩選,篩檢「疑似憂鬱症」、「曾經自殺企圖或已有自殺計畫者」及「憂鬱性妄想或幻聽者」。

(2)提升全校教職員及學生家長之憂鬱辨識能力,以協助觀察篩檢,提供進一步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諮商或治療。

(3)視狀況需要結合校外之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精神醫師等)協助服務。

()三級預防:

1.目標:建立自殺與自殺企圖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2.行動方案:

(1)自殺未遂:建立個案之危機處置標準作業流程,對校內加強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並注意其他高關懷群是否受影響;安排個案由心理師進行後續心理治療,以預防再自殺;家長聯繫與預防再自殺教育。

(2)自殺身亡:建立處置作業流程,含對媒體之說明、對校內相關單位之公開說明與教育輔導(降低自殺模仿效應)、家長聯繫協助及哀傷輔導。

(3)通報轉介: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與行政院衛生署函頒「自殺防治通報轉介作業流程」進行通報與轉介。

四、學生憂鬱及自殺(傷)防治處理機制流程圖,如附件。

五、本計畫經95學年度第3次輔導工作委員會議決議辦理,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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