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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業」

 

◎歐宗智

 

中國文字自漢代《說文》的九千餘字,不斷地孳乳繁衍,發展至宋代,已超過三萬字。但到了今天,許多古字因長久未被使用,可以說早已失去了生命。其實,生活中的常用字頂多一、二千字罷了。然而,即使是經常使用的字眼,一般人也未必清楚其本義?像佛家常會用到的「業」字,大家對此字之理解,往往限於一般的引申義,若進一步詢之以本義,對方十之八九會啞口以對。

業,木部,關於其本義,《說文》云:「業,大版也。」指的是古代樂器架上裝飾用的大版,刻成鋸齒狀,用來懸掛鐘、鼓、磬等樂器。慢慢地,「業」也做為古代書冊之板,於是與慣常使用的「學業」產生了連結關係;後來,「業」引申為「事」、「財產」、「從事」、「已經」、「危懼」,乃有所謂「事業」、「產業」、「職業」、「業經」、「兢兢業業」等詞。

至於佛教基本理論之「業」,在佛學思想中,十分重要卻又是最困難、最易令人誤解的字。「業」之梵語為Karma,音譯為「羯磨」,是行為或造作之意。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業」。身體造的業,如殺生、偷盜、邪淫;口舌造的業,如妄語、綺語、兩舌、惡口;心意所造的業,如貪欲、嗔恚、愚癡等,凡此「身、口、意」所造之業,將決定人生的苦樂禍福。換言之,因身口意所造的業,並非全是惡業,但佛界認為,生死輪迴由「業」所定,此一般多指惡業而言,乃有「業障」、「罪業」之說。

此佛教之「業」,當與其引申之動詞「專習」、「從事」有關。「業」既是生命一切活動現象的總和,包括行為的、思想的、善的、惡的,或者非善非惡的一切行為造作,無論如何,這都是個人「從事」所得到的結果,故以「業」名之也。關於「業」的名詞,非常之多,包括業力、業報、業律、善業、惡業、無記業、福業、不動業、共業、不共業、現順現受業、順次受業、順後受業……等,不勝枚舉。

作家東方白在大河小說《浪淘沙》第二部第十一章「托爾斯泰與台灣」,特別透過三位主角之一的江東蘭,剝開「業」字神秘的外衣,解析對於「業」這一佛教重要概念的困惑。依東方白歸納整理出來的說法,「業」代表一個人的生命與其「潛在性格」,在人的一生當中,由於生命與經驗的累積,其「潛在性格」也隨著逐漸變化,等到這一生終結時,生命消失了,但生命的「業」並未消失,卻是轉化再投入第二個生命歷程,依此類推,由「現世」到「再世」,或由「再世」到「三世」的「輪迴」和「轉生」,所有的「記憶」與「形象」一經「轉生」,悉皆消滅;然「潛在性格」的「業」則依然相續,直到萬法皆空、超脫生死的「涅槃」境界。

「業」字學問之大,由上可略知一二,如果有慧根的話,徹底通曉「業」字,則對於高深的佛學應該可以算是得窺其堂奧了。又,子曰「必也正名乎」,我們平時若能努力破除「文字障」,用心弄清楚文字的來龍去脈,這也算是踏出為學做人的第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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