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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專區 / 學生事務 / 學生手冊 / 輔導室 / 4-2 輔導室個別輔導實施計畫

清傳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輔導室個別輔導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92年8月修訂

一、目的:

(一)協助學生自我探索,更進一步瞭解自己的能力、興趣、性向等。

(二)協助學生解決生活上、學習上、心理上的問題。

(三)增進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四)提供家長管教子女正確方法,共同協助子女成長,增進親子關係。

(五)注重低成就學生學習輔導,增進學習成效。

二、實施方法:

(一)服務對象:本校全體師生和學生家長。

(二)來源:

1.主動來談

(1)教師、家長隨機來談。

(2)學生投遞晤談預約單。

(3)家長到校晤談。

2.轉介

(1)各班導師視需要提請約談、轉介個案。 

(2)家長請求協助輔導其子弟。

3.輔導室主動約談

(1)經由輔導信箱發掘問題,主動約談學生。

(2)經由個別、團體輔導發掘問題,主動約談學生。

(3)經由個別輔導、團體輔導發掘問題,主動約談家長。

(三)實施步驟:

1.接獲學生晤談需求,或教師(含導師)提請約談訴求。

2.輔導室安排適當晤談時間。

3.通知晤談老師,等候學生、家長來到。

(四)實施個別晤談規範:

1.擔任晤談老師事先蒐集約談學生資料,準時在輔導室(諮商室)等候。

2.晤談原則---真誠關懷、善意引導,接納學生,尊重學生。

3.晤談氣氛---以親切、溫馨、輕鬆為主。

4.晤談老師應以引導代替決定指使。

5.對晤談內容應絕對保密。

6.晤談後填寫晤談記錄,交輔導室存檔備用。

7.晤談時請勿一邊談話,一邊記錄,以免影響晤談之順利進行。

(五)晤談老師:

1.輔導教師、輔導室主任、輔導室志工。

2.學生約談單所指定之老師。

三、本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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